日前,记者从南阳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了解到,在2022年春季禁渔期(3月1日零时起到6月30日24时),
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局长刘钺介绍,2021年12月1日起,《农业乡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要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正式施行,列举了禁用的36种渔具,除刺网、围网、拖网等违规网具外,禁用渔具名录增加了钓具、笼壶等大类,并对相关渔具的结构、作业方法及危害性作出阐明。
《布告》中新增了4种被禁用的钓具,分别为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线个及以上)。“在春季禁渔期,如果有钓友运用这4种钓具在天然水域垂钓,会涉嫌刑事犯罪。在禁渔期间,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钓(单钓)的娱乐性垂钓。”刘钺说。
自3月1日我市发动2022年春季禁渔暨冲击不合法捕捉专项整治举动以来,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市农业乡村局、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白河湿地管理处组成联合法律队,不守时对我市部分水域进行巡查查看,力求构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杰出局势。
若市民若看到电鱼、炸鱼、毒鱼、运用被禁用钓具在天然水域垂钓和无证捕捉等损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捕捉活动,可拨打告发电线(监督电线(法律电线。(全媒体记者 赵江波)